宣城市职工医保报销政策覆盖住院、门诊及特殊慢性病治疗,报销比例最高达96%(退休人员98%),年度最高支付限额11万元,并设保底报销和多疗程住院等特色待遇。
-
住院待遇
- 起付标准:首次住院三级医院700元、二级500元、一级300元,后续住院逐次降低,第三次及以上分别为400元、200元、100元。
- 报销比例:一级医院96%、二级94%、三级92%,退休人员再提高2%。
- 保底报销:超过起付线的费用按50%保底支付,乙类药品和高值耗材个人需先自付5%-15%。
-
门诊待遇
- 普通门诊:一级医院起付线200元/年,在职报销60%、退休70%;二级/三级起付线400元/年,在职报销50%、退休60%。年度限额在职2000元、退休3000元。
- 药店购药:凭处方在定点药店购药可享一级医院报销待遇,计入年度限额。
-
特殊政策
- 多疗程住院:白血病、恶性肿瘤等5类疾病年度内同一医院治疗仅计一次起付线。
- 支付限额:年度统筹基金最高支付11万元,超限额部分可申请医疗救助。
合理利用政策可大幅降低医疗负担,建议参保职工关注起付线累计和报销比例差异,优先选择基层医疗机构以节省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