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生育保险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已合并实施,具体信息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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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时间与政策依据
重庆于2017年7月正式启动试点工作,依据国务院2017年3月发布的《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试点方案》及2019年3月《全面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的意见》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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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方式与实施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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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统一 :统一参保登记、基金征缴、定点医疗机构管理、经办及信息系统、基金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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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不变 :生育保险待遇(如生育医疗费用、生育津贴)保持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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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调整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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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基金并入职工医保基金,统一按单位缴费比例之和征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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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后医保基金统筹层次一致,生育待遇支出在医保基金中单独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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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点成效
试点期间,重庆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增长20.18%,管理成本降低,基金共济能力提升,为全国推广提供经验。
重庆生育险与医保合并工作已按计划完成,参保人员待遇不受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