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种门诊慢特病已实现跨省直接结算,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放化疗等就医费用无需再回参保地报销,患者需提前进行病种认定、异地备案,并在定点机构主动出示跨省身份。
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类风湿关节炎等10个病种被纳入跨省直接结算范围,覆盖全国医保统筹地区。参保人需先通过参保地申请病种资格认定,确认后使用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查询异地结算政策、备案状态及定点机构名单。结算时持社保卡至已开通服务的医院,主动声明跨省身份及病种资格,系统自动按参保地政策单独结算相关费用,其他项目仍按普通门诊处理。若定点机构未开通某病种结算或费用无法直接报销,需全额垫付后回参保地申请手工报销。深圳参保人按不同就医类型享受60%-90%的支付比例,并设置年度支付限额,异地临时外出人员结算比例约为参保地待遇的80%。政策执行就医地支付范围,参保地待遇标准,异地备案条件影响比例支付。符合条件的患者应提前完成备案及病种认定,确保高效享受跨省结算服务,避免不必要的资金垫付与报销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