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医保报销金额需根据用药类别、起付线、医疗机构级别等因素综合计算,具体如下:
一、门诊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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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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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200元起付线,起付线以上部分按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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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500元起付线,起付线以上部分按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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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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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二级/三级医疗机构:70%、6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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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特病:在职职工85%,退休职工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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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限额
- 门诊统筹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在职职工5000元,退休职工6000元。
二、住院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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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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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住院:一级200元、二级500元、三级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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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续住院:起付线减半或取消(如三次住院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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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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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90%;二级:88%;三级: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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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比例在在职基础上提高5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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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限额
- 最高支付限额:20万元(统筹)+40万元(大病保险)=60万元。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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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类/乙类/丙类药品 :甲类全额报销,乙类75%报销,丙类50%报销(超过5000元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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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补助 :年度最高40万元费用,大病保险报销95%。
总结 :职工医保报销金额需结合门诊/住院类型、医疗机构级别及费用类别综合计算,具体以实际费用明细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