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主张赔偿!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未缴纳生育保险的,员工有权要求其赔偿生育医疗费用、产假工资等经济损失,且可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维权。
一、法律依据明确
《社会保险法》和《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均规定,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强制缴纳。若未参保,员工生育期间的医疗费用、产假津贴(按产前工资标准)均由单位承担。
二、可主张的赔偿范围
-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产检、分娩、流产等符合规定的医疗支出;
- 产假工资:按产假天数全额支付,标准参照生育津贴或本人工资;
- 其他损失:如因无法报销导致的额外自费支出。
三、维权途径
- 协商:优先与单位沟通补偿方案;
- 劳动仲裁:协商不成可申请仲裁,需提供劳动合同、医疗票据等证据;
- 诉讼:对仲裁结果不满可向法院起诉。
四、注意事项
- 保留所有费用凭证及劳动关系证明;
- 外地户籍员工同样适用,权益不受地域限制;
- 单位不得以“未约定”或“不知情”为由拒赔。
总结:企业拒缴生育保险属违法行为,员工应积极主张权益。若遇阻挠,及时寻求法律协助以确保赔偿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