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支付,差额补足
生育津贴的个人部分计算涉及多个方面,具体如下:
一、生育津贴的发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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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基数
以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若职工本人月平均工资高于单位月平均工资300%或低于60%,则分别按300%或60%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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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公式
生育津贴 = 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 30 × 产假天数
例如:某职工单位上年度月均工资5000元,产假98天,则津贴为5000/30×98=16333.3元。
二、个人部分的获取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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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由单位发放
生育津贴由医保经办机构拨付至用人单位账户,再由单位发放给职工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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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额补足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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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生育津贴高于职工实际工资(如未参加社保的按产假前工资发放),则单位需补足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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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生育津贴低于职工实际工资,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降低或克扣已发放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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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相关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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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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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产/满7个月流产:按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5%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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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产/多胞胎:按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50%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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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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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二级医院分娩:每人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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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配偶(持独生子女证):10天假期工资(单位月均工资÷3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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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产保健补贴
符合规定产假(≥90天)的女职工,可获300元+700元补贴。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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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时间 :以职工生育或实施手术时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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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差异 :具体天数和补贴标准可能因地区政策不同存在差异,例如杭州一孩顺产产假158天,二孩及以上增加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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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处理 :生育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以上内容综合了生育津贴的核心计算逻辑及配套补贴政策,实际操作中需以当地最新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