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山东,参保女职工需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满1年,方可领取生育津贴。
详细条件
- 连续缴费满1年:职工需在生育时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满12个月,方可享受生育津贴。
- 参保状态:生育时必须处于正常参保状态,未中断缴费。
- 缴费方式:需由所在单位按规定缴纳生育保险。
注意事项
- 若缴费不满1年,可在生育后由单位继续缴纳至满1年,之后可补申请生育津贴。
- 异地生育的职工,需在生育后到医保经办机构提交材料申请。
温馨提示
建议职工在计划怀孕前,确认生育保险的缴费状态,确保符合领取条件,以便顺利申领生育津贴。如有疑问,可咨询当地医保经办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