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贴可以报销产前检查费用,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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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范围
生育保险明确覆盖产前检查费用,属于生育津贴的组成部分。根据河南省、开封市、天津市、南京市等地的政策,产前检查费用均纳入生育保险报销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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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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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结算 :在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产前检查费用与生育医疗费一并通过医保卡直接结算,无需垫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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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工报销 :跨省就医或未直接结算的情况下,需提交材料申请手工报销,但需符合当地生育保险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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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标准
各地标准不同,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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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产前检查费定额1200元/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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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定额1100元/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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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定额1000元/例。
低于限额按实际支付,高于限额按限额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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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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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在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办理备案,未备案费用无法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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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生育,可享受生育医疗费用,但无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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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包含产前检查费用,报销流程便捷,具体金额以当地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