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居民医保报销比例根据就医级别和费用分段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门诊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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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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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卫生室/村中心:60%(处方药费限额10元/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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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院:40%(检查费/手术费限额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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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
- 报销比例:74%(检查费/手术费限额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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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
- 报销比例:64%(检查费/手术费限额50元)
二、住院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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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卫生院
- 报销比例:84%(60岁以上老人每日补偿10元,限额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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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
- 报销比例: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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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
- 报销比例: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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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
- 报销比例:64%
三、大病保险补充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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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大病 :起付线500元,报销比例65%,封顶线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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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性病 :起付线500元,报销比例65%,封顶线8000元
四、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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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封顶 :门诊统筹年度封顶500元,住院统筹年度封顶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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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病种 :如肝硬化、高血压等慢性病种有额外年度限额(如肝硬化4400元)
以上信息综合自鄂州市医保政策文件及权威渠道,具体以最新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