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男职工生育津贴政策如下:
一、生育津贴适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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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无工作单位 :男职工配偶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生育,且无工作单位、无固定收入,可享受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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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要求 :男职工所在单位需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含生育当月)。
二、津贴标准与计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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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基准 :按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天,再乘以生育津贴天数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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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数标准 :生育津贴为15天护理假津贴,不计入总产假天数。
三、待遇发放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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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准备 :需提供结婚证、身份证、出生医学证明、生育登记服务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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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渠道 :线上(医保公共服务平台)、线下(医保经办机构窗口)或单位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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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拨付 :材料齐全后20个工作日内审核,5个工作日内发放至社保卡。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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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额补足 :若津贴低于男职工生育前工资水平,差额由用人单位补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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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统筹生育 :需提前办理异地备案。
五、关联权益
男职工配偶可享受生育医疗费报销,费用按医疗机构等级定额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