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新疆乌鲁木齐医保定点机构管理及参保方式如下:
一、定点医疗机构类型与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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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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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诊医疗机构 :需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乡镇卫生院或村卫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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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医疗机构 :包括一级、二级医院(三级医院无需单独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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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限制
- 一个自然年度内原则上不变更,因住址变动等特殊情况可办理,每年最多2次。
二、办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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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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携带社保卡到所属乡镇劳动保障所、社区或区(县)社保分局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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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社区支持现场自助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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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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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新疆医保服务平台”App自助选择或变更,支持异地就医购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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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参保人员可通过企业客户端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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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诊统筹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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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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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员持社保卡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符合医保目录的药品费用可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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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特殊慢性病、危重急诊不受首诊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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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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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普通门诊75%报销,退休职工80%报销,起付标准20元,单次最高支付限额200元,年度限额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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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医保:与职工医保合并计算年度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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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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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需提前确认医疗机构是否在医保目录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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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特殊群体(如医疗救助对象)可直接在济困医院就医,无需转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