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已全面合并实施,具体信息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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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实施时间与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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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直层面 :2020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统一参保登记、基金征缴及管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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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推广 :截至2020年12月26日,试点工作覆盖全省16个统筹地区(含合肥、邯郸、沈阳等12个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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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内容与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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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四统一”:参保登记、基金征缴、医疗服务管理、经办及信息服务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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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待遇保障:生育医疗费用、生育津贴等按原规定执行,确保待遇不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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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点与推广成效
- 合并前试点一年(2017-2018年),合并后全省推广,提升了基金共济能力,简化了用人单位和参保人员的事务性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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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依据
依据国务院及人社部《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试点方案》推进。
安徽省生育保险与职工医保已通过试点并全面推广实施,职工生育保障权益得到进一步强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