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特药报销政策覆盖211种高价特殊药品,参保患者可享受职工医保70%以上、城乡居民医保60%以上的报销比例,并实现省内异地直接结算,大幅提升用药可及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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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盖范围与分类管理
纳入特药管理的药品共211种,包括治疗重大疾病、罕见病的高价药品。未纳入的谈判药品按普通乙类管理,已备案患者可继续享受待遇至周期结束。 -
报销比例与支付标准
特药费用经医保统筹基金支付后,剩余部分可纳入大病保险等补充保障。职工医保政策内报销比例不低于70%,城乡居民医保不低于60%,个人先行自付比例控制在20%以内。 -
便捷服务与异地结算
实行特药定点医药机构全省互认,患者凭备案表和处方可在省内任一指定机构购药并直接结算。农村及偏远地区药店覆盖率提升,确保用药便利。 -
备案流程与有效期
患者需经责任医师鉴定并提交资料备案,有效期1年。治疗周期内方案不变的可直接延续备案,无需重复申请。
陕西省通过优化特药管理流程、提高报销比例及扩大服务网络,显著减轻患者负担,推动医疗保障服务高效化、便民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