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特病医保报销比例根据病种类型、医疗机构等级及参保人群不同有所差异,具体如下:
一、门诊慢特病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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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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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疗机构 (含基层及未定级):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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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 :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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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及以上医疗机构 :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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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门诊慢特病 :一级医疗机构80%,二级70%,三级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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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人群优惠
- 在校学生/未成年人 :无论医疗机构等级,均按90%报销。
二、急诊抢救报销比例
因急危重症在医疗机构门(急)诊抢救或在120急救车上实施紧急救治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由统筹基金按 60%-70% 比例报销。
三、门诊统筹报销比例
- 普通门诊 :起付标准40元/季,最高限额150元/季,报销比例55%。
四、病种限额与叠加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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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种限额 :Ⅰ类病种(如艾滋病、结核病等)每季度350元,Ⅱ类病种(如高血压、糖尿病)年度限额200-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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叠加规则 :同一病种下细分病种待遇不可兼得,但Ⅰ类和Ⅱ类病种待遇可叠加,Ⅱ类病种叠加后限额为每季度750元。
五、注意事项
- 以上比例及限额以沈阳市医疗保障局最新政策为准,建议通过官方渠道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