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沈阳市最新生育津贴政策,其核心规定如下:
一、计发基数
以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公式为: $$ \text{生育津贴} = \frac{\text{单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资}}{30} \times \text{产假天数} $$
若单位平均工资高于沈阳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则按300%计发。
二、产假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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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生育 :顺产98天,难产(含剖宫产)113天,多胞胎每增加1个婴儿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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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产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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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个月以下: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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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个月:3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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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个月以上:42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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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特殊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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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育补贴 :符合计划生育晚育条件的初产妇,可额外增加1个月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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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二孩/三孩补贴 :分别给予5000元、10000元一次性补贴,用于育儿用品购置。
四、申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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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需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0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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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国家和辽宁省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五、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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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个人无需额外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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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费用可按规定报销,超出定额部分自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