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临汾生育津贴领取需满足连续缴费满10个月且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标准按单位上年度月均工资÷30×产假天数计算,难产、多胞胎等可增加津贴天数,最高不超过180天。
-
领取条件
- 参保职工需在生育时连续缴费满10个月并继续缴费。
- 必须符合国家和山西省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包括合法生育或流产等情形。
-
津贴计算方式
- 以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公式“月均工资÷30×产假天数”发放。
- 顺产基础产假90天(含产前15天),难产(含剖宫产)增加15天,多胞胎每多一婴加15天,晚育(25岁后)另加30天。累计不超过180天。
-
特殊情况处理
- 流产或引产按妊娠时长享受津贴:不满3个月流产15天,3-7个月引产42天,满7个月引产98天。
- 未就业配偶符合条件可报销生育医疗费,但无津贴。
-
补充待遇
- 生育医疗费按医院等级报销,例如顺产一类医院报销1800元,剖宫产最高3800元。
- 部分情况可叠加营养补贴(300元)和围产保健补贴(700元)。
提示:具体材料需携带身份证、生育证明等至社保经办机构申请,津贴低于工资标准时由单位补足。建议提前咨询当地政策,确保流程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