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生育津贴发放标准如下,综合权威信息整理:
一、计算方式
生育津贴=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产假天数(含产假、生育假、晚婚假等)。
例如:基数3134元,产假128天,可领取约13371.73元。
二、基数调整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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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职工缴费基数高于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按3倍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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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低于60%,按60%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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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法确定个人工资的,按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
三、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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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财政拨款单位 :连续缴费满12个月及以上的参保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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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拨款单位 (如机关、事业单位):产假期间按原工资发放,不享受津贴。
四、补足机制
若计算出的津贴低于女职工本人工资,差额由用人单位补足。
五、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至女职工银行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