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自费看病后,符合条件的医疗费用仍可以通过医保报销。报销范围包括急诊医疗费、未持医保卡结算的费用等,但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
报销范围
- 急诊医疗费:未持医保卡结算的急诊费用。
- 院前急救费用:因急救未持卡垫付的医疗费。
- 外省市就医费用:转至外省市后未持医保卡结算的门急诊或住院费用。
申请条件
- 必须是本市职工医保或居民医保参保人员。
- 就医医疗机构需为医保定点机构。
- 申请时间需在就医后6个月内。
申请流程
- 线上申请:通过“随申办市民云”App或“一网通办”网站,进入“医保报销一件事”页面填写资料。
- 提交材料:
- 电子票据信息(票据代码、收据号码、校验码)。
- 医疗费用收据原件及病史等相关材料。
- 邮寄材料:将材料快递至就近的社区事务受理中心。
- 查询进度:通过随申办App或一网通办网站查询报销进度。
注意事项
- 医保报销政策可能因年度调整而变化,建议定期关注上海市医疗保障局官网或拨打医保咨询服务热线12393。
- 确保提交的票据和材料完整、真实,以免影响报销进度。
通过以上流程,符合条件的自费医疗费用可顺利完成医保报销,减轻经济负担。如需进一步了解,可随时咨询相关部门或查询相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