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个人医保报销比例根据就诊类型、医保类型及医院级别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门诊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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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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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人员 :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85%,二级65%,三级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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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 :一级及以下90%,二级75%,三级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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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说明 :门诊费用超过200元(居民医保)或2000元(职工医保)起付线后,按上述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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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特病/慢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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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 :特病89%,慢病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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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医保 :普通居民70%,大学生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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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住院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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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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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86%,二级89%,一级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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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说明 :年度累计费用超过24万元后,大额医保支付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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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
- 三级医疗机构88.8%,二级91.2%,一级93.6%。
三、起付标准与年度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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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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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800元,二级600元,一级400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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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累计起付 :居民医保200元起,职工医保2000元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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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限额 :24万元(含个人支付和统筹)。
四、特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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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乙类项目 :需先自付10%,余额按普通门诊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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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次住院 :同一年度两次以上住院,起付标准减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