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生育保险政策,挂靠单位参保的个人领取生育津贴需通过单位代理申请,具体流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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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主体与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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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挂靠单位统一申请,个人无需直接操作。单位需在生育或手术次月起1年内,携带材料向市医保经办机构提交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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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包括: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社保卡、准生证、出生医学证明、住院发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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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代理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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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经办人需在深圳市医疗保障局官网或政务服务平台提交申请,或前往服务大厅窗口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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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通过后,生育津贴将直接打入个人银行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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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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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挂靠单位为人力资源公司,需由代理公司代办申请并转交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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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需自行申请生育津贴,不适用挂靠单位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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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挂靠单位需确保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且参保满12个月。若单位未及时申请,个人可能无法享受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