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医保大额报销额度标准根据参保类型、医疗机构级别及保障政策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城乡居民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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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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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级医疗机构报销50%,无起付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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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报销比例逐级降低(如二级70%、三级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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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性病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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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盖19种慢性病(如高血压、糖尿病),在指定医疗机构报销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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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有多种慢性病可累加报销额度,年度最高6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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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疾病报销
- 覆盖48种重大疾病(如结核病、艾滋病),在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按住院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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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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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最高报销30万元,个人自付起付线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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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困群体(如低保、孤儿)起付线降至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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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城镇职工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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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报销
- 无起付线,在定点医疗机构直接报销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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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额医疗费用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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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1万元,超过部分按比例报销(如三级医院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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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1500元(不同级别医疗机构有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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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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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医保 :普通居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约16万元,城镇职工约1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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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 :2020年封顶线30万元,特困群体3000元。
四、异地就医报销
- 跨市就医需备案,报销比例与参保地政策一致(如长春市二级医院65%)。
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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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报销比例和限额可能因地区政策调整,建议参保人咨询当地医保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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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性病、特殊疾病需符合医保目录且定期审核。
以上信息综合了2020-2025年最新政策,政策调整后可能发生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