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农村合作医疗报销比例根据就诊级别和费用类型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门诊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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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卫生室/中心卫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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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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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处方药费单次限额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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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卫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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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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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检查费/手术费单次限额50元,处方药费单次限额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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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及以上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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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30%(二级)、20%(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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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检查费/手术费单次限额50元,处方药费单次限额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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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住院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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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疗机构(镇卫生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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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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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100元(60岁以上老人每日10元,限额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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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
- 报销比例:50%(5000元以下)+ 55%(5000-10000元)+ 60%(10000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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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
- 报销比例:35%(5000元以下)+ 40%(5000-10000元)+ 45%(10000元以上)。
三、大病报销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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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大病 :乡、村补助比例65%、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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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大病 :累计费用超过5000元后分段报销,5001-10000元65%、10001-18000元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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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定病种 :如尿毒症、白血病等8种大病定额报销70%。
四、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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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与封顶线 :住院起付线一级100元,三级无起付线;年度封顶线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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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补偿年限 :镇级合作医疗门诊补偿总额每年最高5000元。
以上信息综合自2025年最新政策文件及权威渠道,具体执行以当年医保部门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