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医保生育津贴政策亮点提炼:
- 生育保险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自2020年1月1日起正式运行,遵循保留险种、统一管理等原则。
-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具体包括产前检查费、生育医疗费、流产医疗费等。
- 生育津贴发放标准: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天×津贴产假天数计发。
- 产假天数: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难产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增加60天产假。
- 生育津贴申领:符合条件的参保女职工在医院直接结算生育医疗费后,生育津贴免申即享,直接拨付至参保人医保卡金融账户。
潍坊医保生育津贴政策详细解读
1. 生育保险待遇项目
-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产前检查费、生育医疗费、流产医疗费、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等。
- 生育津贴:包括生育产假津贴、流产产假津贴。
2. 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标准
- 产前检查费:定额800元。
- 生育医疗费:非剖宫产限额2200元,剖宫产限额3200元,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500元。
- 流产医疗费: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限额400元,4个月以上流产的限额800元。
- 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限额200元,绝育(复通)手术限额1500元。
3. 生育津贴标准
-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天×津贴产假天数计发。
- 产假天数:正常生育98天,剖宫产增加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
- 流产津贴产假天数:怀孕4个月以内流产的产假15天,怀孕4个月以上流产的产假42天。
4. 生育保险就医流程
- 直接结算:参保职工生育或流产住院的,持医保电子凭证或身份证或社保卡到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
- 网上申报:未联网结算的,先由本人垫付医疗费,治疗结束后通过“潍坊医保”微信公众号等进行网上申报。
5. 男职工未就业配偶生育补助金
- 标准:未享受生育医疗费待遇的,按照职工生育医疗费支付标准的50%享受生育医疗费待遇。
总结
潍坊医保生育津贴政策为参保职工提供了全面的生育保障,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旨在减轻职工生育的经济负担,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符合条件的职工可以通过直接结算或网上申报的方式享受相关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