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医保异地就医报销比例根据人员类别、就医类型及备案地不同有所差异,具体如下:
一、异地长期居住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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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待遇
在备案地住院时,按沈阳市参保人员类别及医院等级执行本地医保待遇,保留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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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危重病门诊抢救
在备案地急诊抢救费用,按沈阳市职工医保70%、居民医保60%比例报销。
二、临时外出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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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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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 :一级至三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分别为84%、83%、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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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 :一级至三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分别为75%、7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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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特病
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治疗,纳入大额补助保险,报销比例较本地就医降低10个百分点。
三、异地转诊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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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待遇
经备案后转诊至外地,学生及未成年人起付标准1000元/次,报销比例75%;成年及老年人起付标准2000元/次,报销比例60%。
四、急危重病住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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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住院
按沈阳市参保人员类别及医院等级执行本地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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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诊抢救
在备案地急诊抢救费用,按沈阳市职工医保70%、居民医保60%比例报销。
五、其他说明
- 起付线调整 :临时外出人员起付线为本地标准的2.5倍,报销比例下调10个百分点。- 大额补助 :恶性肿瘤等大额医疗费用超过起付线后,可按50%比例降低起付标准及个人自付比例。
注意事项 :所有异地就医均需提前备案,备案地选择影响报销比例。建议通过“辽事通”APP办理备案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