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医保门诊报销政策覆盖普通门诊多发病、常见病,年度起付线200元,最高支付限额2500元,在职职工报销60%、退休人员65%,且报销比例随医疗机构等级调整(一级机构最高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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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范围与条件
政策范围内门诊医疗费用(检查、治疗、药品等)纳入统筹基金支付,需在定点医疗机构就诊。中断缴费者补缴后当月即可享受待遇,费用累计计算自然年度内起付标准以上部分。 -
起付线与封顶线
年度累计起付标准统一为200元,支付限额2500元,超限部分自付。费用范围严格按国家药品目录、甘肃省医疗服务价格及医用耗材目录执行。 -
差异化报销比例
在职职工与退休人员报销比例分层设定:一级机构在职65%/退休70%,二级机构在职60%/退休65%,三级机构在职55%/退休60%。退休人员整体比例高于在职职工5%。 -
动态调整机制
起付线、限额及支付比例可根据医保基金收支情况动态调整,确保政策可持续性。门诊慢特病、谈判药品按单独政策报销,与普通门诊统筹不冲突。
提示:具体报销需结合就诊机构等级及费用明细,建议通过医保平台或定点医院实时查询个性化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