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医保报销细则根据参保类型、就医级别及费用类型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门诊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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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统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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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限额 :每人每年130元,使用完毕后普通门诊费用不再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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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级别医疗机构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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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卫生室/中心:60%(处方药费限额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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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卫生院:40%(检查费/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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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30%(检查费/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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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20%(检查费/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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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补偿年限额
- 镇级合作医疗门诊补偿年限额为5000元。
二、住院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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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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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住院:1300元(职工/退休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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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外/急诊: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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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与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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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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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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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0-3万元:15%(报销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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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万元:10%(报销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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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万元以上:5%(报销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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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个人支付比例为在职职工的60%。 - 居民医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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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费用:
- 1300-7万元:按医院级别递进报销(如三级医院3万元起付后15%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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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大病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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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段报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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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1-10000元: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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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1-18000元: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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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此类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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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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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报销 :甲类药品全额报销,乙类药品90%报销,非基本项目不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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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最高限额 :门诊统筹2万元,住院统筹7万元。
建议通过泸州市医保官方渠道(如微信公众号“泸州医保”)或电话咨询最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