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职工医保门诊报销政策覆盖普通门诊和慢性病待遇,起付线分级设定(一级20元/二级40元/三级60元),报销比例最高达70%(退休人员比在职高10个百分点),年度限额6000元,超限部分可衔接住院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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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保障
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政策范围内费用按医院等级报销:一级及以下机构报销60%(退休70%),二级55%(退休65%),三级50%(退休60%)。每次就诊需达到相应起付标准,年度累计限额6000元。 -
慢性病门诊待遇
慢性病政策范围内费用起付线约300元,报销比例80%左右,单病种限额2000元,每增加一个病种限额提高1000元,年度总限额增加不超过5000元,与住院限额分开计算。 -
个人账户调整
在职职工个人账户按月缴费基数的2%计入,使用范围扩大至家庭成员,退休人员账户暂不调整。
提示:具体执行细则可能因统筹地区略有差异,建议咨询当地医保部门获取最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