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合作医疗报销政策为农村居民提供门诊、住院及大病分级报销保障,门诊最高报销60%(村卫生室),住院最高报销75%(乡镇卫生院),大病补偿分段最高达70%,并设有年度封顶线。以下是核心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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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报销
村卫生室报销60%,镇卫生院40%,二级医院30%,三级医院20%。中药处方每贴限额1元,镇级门诊年补偿限额5000元。 -
住院报销
乡镇卫生院起付线150元后报销75%,县级医院起付线350元报销60%,县外医院起付线700元报销40%。住院封顶线2万元。 -
大病补偿
年度累计医疗费超5000元分段补偿:5001-10000元补65%,10001-18000元补70%。儿童先心病等8类大病定额补助70%。 -
特殊政策
慢性病(如糖尿病、肿瘤)门诊全年累计300元起补,最高年补1000元;一级医院住院费400元以下免起付线。
合理利用政策需注意转诊手续、保留票据,并优先选择基层医疗机构以提升报销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