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新政策,河南周口市医疗保险报销比例分为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两类,具体如下:
一、职工医保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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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急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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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0元以上的费用可报销50%(最高限额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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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周岁以下退休人员:1300元以上的费用报销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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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周岁以上退休人员:1300元以上的费用报销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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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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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首次住院500元,第二次及以后住院起付标准减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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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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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卫生院:200-800元70%,800元以上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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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医院:400-1500元63%,1500元以上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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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医院:500-3000元55%,3000元以上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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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医院:600-4000元53%,4000元以上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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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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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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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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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卫生院:150元(14周岁以下减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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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医院: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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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医院: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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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医院: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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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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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卫生院:200-800元70%,800元以上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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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医院:400-1500元63%,1500元以上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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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医院:500-3000元55%,3000元以上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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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医院:600-4000元53%,4000元以上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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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大病保险补充
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居民,年度内住院费用超过起付线后,可按以下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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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万~5万元: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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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万~10万元: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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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万元以上:65%
(最高支付限额15万元)
注 :以上信息综合自周口市医疗保障局及政府官方文件,具体执行以最新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