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年在广西崇左生孩子,医疗费是可以报销的。广西崇左市已实现门诊产前检查费用报销,自 2023 年 10 月起,无痛分娩也纳入医保报销范围,且广西已开通医疗费用直接结算服务,参保人员可凭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保卡在已联网的自治区内定点医药机构直接结算生育及就医购药费用。具体如下:
- 报销范围:生育医疗费用涵盖生育的医疗费用、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其中,参保女职工在孕产期内发生的符合规定的门诊产前检查、终止妊娠、分娩住院期间的医疗费用,诊治妊娠、分娩等产科并发症、合并症的医疗费用;参保职工放置或者取出宫内节育器、施行输卵管或者输精管结扎及复通手术、药物流产、人工流产术或者引产术、皮埋术等发生的医疗费用,以及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期间诊治并发症、合并症的医疗费用等都在报销范畴 。
- 报销比例:一般女方生育险可报 75%,男方生育险可报 50%,只能报一方。女职工门诊产前检查费用按 70% 比例报销,不设起付线,最高支付限额为 1500 元。顺产的生育医疗费用限额支付标准为 4500 元;剖腹产时,医疗费用超过 2000 元部分可报销 45%,2000 元到 7000 元部分可报销 65%,超过 7000 元部分可报销 65% 。若女方没有生育保险,男方有生育保险,男方可报销 50%-80% 的费用,不包括自费药 。
- 报销流程:生育职工入院后,提供生育证、承诺书在医院备案,出院时即可在医院当场结算生育医疗费,实现 “零跑腿”。参保女职工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后,本人或家属持参保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定点医疗机构医保科或结算收费处办理生育备案登记,定点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将生育信息登记到医保信息平台,结算医疗费用时使用医保码或社会保障卡刷卡结算,应由医保报销的费用由医保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参保人只需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个人负担部分费用可使用本人医保个人账户资金或经授权绑定的家属个人账户资金或现金进行支付 。
在怀孕期间,建议提前了解并确认相关报销政策和流程,准备好所需材料,以确保顺利享受医保报销,减轻生育带来的经济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