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职工医保政策详解:在职职工每月按缴费基数的2%划入个人账户,单位缴费全额进入统筹基金;门诊统筹起付线为650元,年度最高支付6000元。个人账户可用于配偶、父母等近亲属医疗费用支付及家庭共济缴费。
宿迁市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划入标准为参保人缴费基数的2%,例如缴费基数6200元时,每月入账124元,灵活就业人员同步此比例。单位缴费部分则全额计入统筹基金池。在职人员普通门诊需累计自付650元后启动报销,一级至三级医院分别按70%、65%、60%比例支付,退休人员报销比例增加5个百分点,全年累计最高报销6000元。
个人账户扩宽使用范围,除支付定点医药机构个人负担费用外,可代缴配偶、父母及子女的居民医保费或购买省内联动商业保险,并支持近亲属共用门诊、慢特病及住院费用的家庭共济功能。特殊病种待遇执行省级标准,享受与住院同等报销力度。
门诊共济保障机制与家庭账户共享机制的同步推进,显著提升医保基金使用效率,参保人可通过线上“江苏医保云”APP实时查询余额与缴费明细。需注意,账户余额跨年累积有效,但不会清零,参保状态需持续正常以保障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