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居民医保报销政策涵盖门诊、住院、大病保险等多层次保障,2025年门诊统筹年度限额提高至380元,基层医疗机构报销比例最高达90%,39种门诊慢特病享专项待遇,大病保险分段报销最高达75%,全面减轻居民医疗负担。
普通门诊:基层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报销60%,村卫生室报销70%,无需起付线,年度限额380元。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在二级以下医疗机构取消起付线,500元内报销50%,超500元部分报销60%。
门诊慢特病:39种病种(如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等)起付线500元,报销比例60%,肾透析报销75%,苯丙酮尿症报销65%且年度限额2万元。多病种患者按“第一病种全额+第二病种80%+第三病种70%”叠加限额。
住院待遇:一级医院(乡镇卫生院)起付线200元、报销90%,三甲医院起付线1000元、报销55%。跨省异地就医需备案,未备案报销比例降至50%。
大病保险:起付线1.2万元,分段报销(2万以下65%、2-5万70%、5万以上75%),贫困人口起付线降至3000元且报销比例再提高5%。
参保与结算:个人年缴费400元,财政补助670元。就医时持医保卡直接结算,异地就医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备案。手工报销需提供票据、费用清单等材料,3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建议居民定期关注政策调整,优先选择基层医疗机构以享受更高报销比例,跨省就医前务必完成备案,确保待遇无缝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