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职工医保报销政策覆盖门诊、住院及特殊病种,报销比例最高达90%,年度限额1.3万元,起付线在职600元/退休400元,且支持家庭共济账户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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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范围与对象
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含在职、退休、灵活就业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和药店发生的合规门诊、住院费用均可报销。特殊病种(如恶性肿瘤化疗、尿毒症透析等)享受专项待遇。 -
起付线与报销比例
门诊费用在职职工起付600元、退休400元,超起付部分按医院等级报销:一级医院80%-90%、二级75%-85%、三级60%-70%。住院起付线300-800元/次,报销比例达90%-95%,年度封顶35万元。 -
个人账户与共济政策
职工个人账户可用于支付自付费用,往年结余超6000元部分可支付自费药品。绑定家庭共济账户后,直系亲属可共享账户余额。 -
特殊待遇与注意事项
门诊特定项目(如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免起付线,直接按比例报销。C级机构门诊限额2000元,每日药店结算不超过3次且单次超200元需登记。
提示: 政策每年可能调整,建议通过“苏州医保”官方渠道查询最新细则,或绑定共济账户优化家庭医疗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