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医院新农合报销比例政策如下:
1. 门诊报销比例
- 普通门诊:在县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起付标准为每次40元,一天内多次就诊只负担一次起付标准。医保目录内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60%,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300元。
- “两病”门诊:高血压或糖尿病患者未达到门诊慢性病鉴定标准,使用医保目录内药品的费用纳入统筹基金支付。
2. 住院报销比例
- 市级及以上医院:医保目录内的住院费用报销比例为40%。
- 县级医院:报销比例不低于50%。
- 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报销比例可达60%。
3. 大病保险报销比例
- 起付线1.1万元至10万元(含10万元):报销60%;
- 超过10万元部分:报销70%;
- 每个保险年度内,大病保险最高可报销40万元。
4. 报销注意事项
- 报销范围限于医保目录内的医疗费用。
- 参保人员需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并按规定提交报销申请。
如需进一步了解报销流程或政策详情,建议咨询当地医保部门或访问相关官方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