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甘孜地区社保基数为18000元时,个人所得税计算如下:
一、应纳税所得额计算
应纳税所得额 = 月收入 - 五险一金 - 起征点 - 专项附加扣除
= 18000元 - 18000元(社保基数) - 5000元(起征点) - 0元(专项附加扣除)
= 3000元
二、适用税率与速算扣除数
根据税法规定,3000元属于3%税率档位,速算扣除数为0元。
三、应缴税额计算
应缴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 × 税率 - 速算扣除数
= 3000元 × 3% - 0元
= 90元
结论 :四川甘孜社保基数18000元时,每月应扣个人所得税9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