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余额并非只能用于职工本人使用,根据最新政策规定,其使用范围已有所扩展,具体如下:
一、主要使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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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参保人员本人医疗费用
包括门诊、住院等个人负担部分的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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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近亲属医疗费用
可为配偶、父母、子女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个人自费部分,或购买药品、医疗器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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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纳居民医保费
部分城市(如大庆、孝感、重庆)允许使用个人账户余额为近亲属缴纳居民医保费,需绑定家庭共济账户。
二、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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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差异
不同城市对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余额的使用范围存在差异,例如重庆需办理医保卡关联,而大庆、孝感等地已实现直接代缴。建议参保人员咨询当地医保部门确认具体操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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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户构成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由个人缴费和单位缴费按比例划入,仅个人缴费部分可自由使用,单位缴费部分不可直接用于个人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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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与个人账户的独立性
统筹基金用于支付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个人账户仅限个人自费部分。使用个人账户为他人缴费不会影响统筹待遇。
三、操作方式
通过“大庆医保”公众号、支付宝、黑龙江税务公众号或银行柜面等渠道,绑定家庭共济账户后,即可实现个人账户资金代缴居民医保费。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余额在合规范围内可灵活使用,不仅限于职工本人,还能在一定程度上实现家庭医疗费用的互助共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