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庆医保政策,380元缴费标准(一档)的报销比例及适用范围如下:
一、门诊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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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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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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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不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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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限额:300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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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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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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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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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限额:300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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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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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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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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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报销门诊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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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住院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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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 :报销比例80%,年度限额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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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 :报销比例70%,年度限额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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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 :报销比例50%,年度限额8万元。
三、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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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门诊 :在三级儿童医院或妇幼保健医院就医时,按二级医院标准报销(40%比例,200元起付线,300元年度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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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特病 :一档参保人员可享受部分特病种高比例报销(如癌症晚期治疗90%),但需满足起付线要求。
以上信息综合自重庆医保官方政策文件,具体执行以最新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