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新农合门诊报销额度为每人每年最高300元(含一般诊疗费),基层医疗机构单次报销比例达65%-85%,具体额度与报销比例因医疗机构等级而异,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可额外提高5%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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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报销规则
参保人员需在选定的基层定点医疗机构(如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就诊方可报销。村级卫生室单次门诊费用≤30元报销75%,乡镇卫生院单次(或每日)费用≤60元报销65%,年度累计支付限额为300元/人。一般诊疗费单独报销,村级每次5元、乡镇级8.5元。 -
门诊特殊慢性病待遇
涵盖38种慢性病(如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等),年度支付限额按病种划分(2000元至3万元不等)。报销比例随医疗机构等级调整:一级及以下85%、二级70%、三级55%,建档立卡人员比例再提高5%。 -
特殊群体与注意事项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报销比例普遍提高5%。需注意:门诊报销仅限选定机构,且不支持事后补报;跨机构或未办理转诊手续可能无法报销。
提示:参保人员可通过广西医保局官方渠道或12345热线查询实时政策,确保充分享受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