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新农合报销比例根据就医层级和费用类型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门诊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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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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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卫生室/卫生所:60%(每次就诊处方药费限额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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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卫生院:40%(每次检查费/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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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及以上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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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30%(检查费/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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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20%(检查费/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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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住院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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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住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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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卫生院:60%(辅助检查限额200元,手术费起付线1000元内全额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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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40%(辅助检查限额200元,手术费起付线1000元内全额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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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30%(辅助检查限额200元,手术费起付线1000元内全额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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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岁以上老人
- 镇级医院:治疗费及护理费每天10元,年度限额200元
三、大病报销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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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大病 :乡/村65%,镇级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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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大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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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1-10000元: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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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1-18000元: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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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三级医疗机构: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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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跨市/省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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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内异地就医 :需备案,报销比例根据医疗机构等级递减(如乡镇级85%,县级70%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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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就医 :仅限特定病种(如恶性肿瘤、尿毒症等),封顶线3万元
注 :以上比例可能因政策调整而变化,建议以2025年最新规定为准,具体以当地医保部门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