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城市职工医保账户构成如下,主要分为个人缴费、单位划入、利息收入和其他资金四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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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缴费
在职职工及灵活就业人员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额计入个人账户,计入标准为本人参保缴费基数的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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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划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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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 :单位缴费全部计入统筹基金,不划入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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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 :2023年1月1日起,按每月85元定额划入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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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账结合模式 :个人缴费中超出2%部分计入个人账户,其余计入统筹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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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息收入
个人账户存储额产生的利息按规定计入账户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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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金
包括依法纳入个人账户的补充资金(如特定政策补贴)。
使用范围 :个人账户资金主要用于门诊就诊、药店购药及住院费用的自付部分,可跨年度结余使用或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