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医保政策,医保卡年底结算需停用 5天 ,具体说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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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用时间要求
年底结算期间需提前停用医保卡5天,以确保结算流程正常完成。建议在12月下旬至次年1月中旬办理停用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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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算周期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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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结算 :医保年度(1月1日-12月31日)结束后,次年6月底前完成清算,未使用资金将转入累计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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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年费用处理 :2024年底前入院的医疗费用,可延续至2025年1月1日后出院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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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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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用期间无法使用医保报销,建议提前规划就医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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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账户资金不会因年度结算清零,而是结转至次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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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需了解其他地区具体政策,建议咨询当地医保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