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医保个人账户使用规则的核心是个人缴费2%入账、家庭共济、分步调整退休人员划入比例,2023年底前统一按养老金2.8%定额计入,且账户资金可支付家人医疗费用及代缴居民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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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入标准
在职职工按缴费基数的2%计入个人账户,单位缴费全部纳入统筹基金;退休人员分两步调整:2022年底前按原比例划入,2023年底前统一按2021年养老金平均水平的2.8%定额计入。 -
使用范围
个人账户可用于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在定点医药机构的医疗费用,包括药品、器械、耗材等自付部分,并支持代缴家庭成员城乡居民医保及长期护理保险费用,但不得用于养生保健等非医疗支出。 -
家庭共济
通过线上或线下备案后,家庭成员就医时优先使用本人账户余额,不足部分可调用共济账户资金,实现家庭内医保资金灵活调配。 -
资金管理
账户余额滚存计息,按银行三个月定存优惠利率按日计息、按年结算,中断缴费期间暂停划入,补缴后补划。
吉林省通过优化个人账户规则,强化了医保互助共济功能,兼顾了灵活性与普惠性,建议参保人及时备案家庭成员以最大化利用账户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