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城市后医保卡里的钱不会作废,可通过转移至新参保地继续使用,仅在特殊情况下(如参保人死亡、移民)才能提取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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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额转移是主要处理方式
医保个人账户余额需随医保关系一并转移。需在原参保地办理停保手续并开具《医疗保险参保凭证》,持该凭证至新就业地医保机构申请转移,双方社保部门将对接完成账户资金划转。转移后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账户金额可继续用于就医购药。 -
特殊情况允许提现
若新参保地明确表示不接收账户余额(如政策差异),或参保人移民、去世,可申请一次性提取。需提供身份证、医保卡及证明材料(如移民文件、死亡证明),填写《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申请表》提交医保局审核。 -
未转移时余额仍可原渠道使用
未办理转移手续前,原医保卡余额仅限在原参保地使用,无法跨城市直接结算。建议尽快办理转移以避免资金冻结或使用受限。
提示: 各地医保政策存在差异,具体操作前建议咨询转入地医保经办机构,确保流程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