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自 2024 年 6 月 1 日起,将 “取卵术” 等 12 个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涵盖取卵术、取精术、人工授精、胚胎培养、胚胎移植等,大幅减轻了患者负担,但仍有部分费用需患者自行承担。以下为您详细介绍:
- 乙类项目自付部分:像胚胎培养、胚胎移植等乙类项目,报销比例通常为 70%,患者需先负担 10% 的费用 。例如胚胎移植术每次价格若为 4200 元,按乙类支付,在三级医院门诊医保报销 70%,参保人先行支付 10% 的现金,即 420 元,这部分需患者自掏腰包。
- 个性化术前检查:虽然医保涵盖了血常规、尿常规、精子卵子基础检查等医疗检查费用,但患者因个人体质差异或特殊需求,可能会进行一些额外的个性化检查项目,这些不在医保报销范围内,需患者自费。比如针对某些家族遗传病的特殊基因检测等,费用因项目和医院收费标准而异。
- 辅助药物开销:促排卵药物等虽部分在报销范围内,但像一些特殊的辅助药物、进口药物,或超出医保报销剂量范围的药物费用,需要患者自行承担。而且不同患者对药物的反应不同,使用的药物种类和剂量有别,费用也会有所差异。比如有的患者可能需使用特殊的促排卵药物以达到更好效果,这部分费用需自理。
- 超出报销上限的费用:整个治疗周期内医保报销设有上限金额,不得超过 3 万元。若患者的治疗费用经医保报销后,总花费仍超出 3 万元,超出部分需患者自己承担。比如一位患者做三代试管婴儿,治疗总费用 6 万元,医保报销后剩余费用若超过 3 万元,超出的部分就要自己支付。
- 胚胎冷冻与保存费:若患者有剩余胚胎选择冷冻保存以备将来使用,胚胎冷冻与长期保存费用较高,且不在医保报销范围内。比如有的医院胚胎冷冻一年的费用可能在 3000 - 5000 元左右,患者需根据自身需求及医院收费标准支付这部分费用。
- 其他潜在开销:治疗周期较长,患者多次往返医院产生的交通及住宿费用;治疗过程中购买特殊营养品或辅助用品以支持身体康复的费用等,这些虽不是试管婴儿治疗的直接医疗费用,但也是患者在治疗期间需要承担的开支。例如患者外地就医,可能会产生住宿费以及频繁往返的交通费用等。
在进行试管婴儿治疗前,患者应充分了解医保报销政策以及需自费的项目,做好经济规划,同时积极配合医生治疗,以提高治疗成功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