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内医保缴费年限可以全省累计计算,参保人员在省内流动就业时,无需重复缴费,缴费年限自动合并,退休时满足规定年限即可享受医保待遇。这一政策解决了跨地区就业人员的医保衔接问题,保障了参保人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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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规则
江苏省实行医保缴费年限全省累计,只要在省内任一城市缴纳医保,年限均计入总缴费期。例如,在南京工作缴纳5年医保,后转到苏州工作缴纳10年,退休时累计缴费年限为15年。 -
退休待遇条件
退休后享受终身医保待遇需满足最低缴费年限(通常为男25年、女20年,具体以各地政策为准)。若退休时未缴满,可一次性补缴或继续按月缴费至规定年限。 -
转移接续流程
省内更换工作城市时,医保关系自动接续,无需单独办理转移手续。系统会自动合并缴费记录,参保人可通过"江苏医保云"APP或社保局查询累计年限。 -
注意事项
- 医保断缴超过3个月可能影响待遇享受,需尽快补缴。
- 重复参保部分不重复计算年限。
- 省外转入的缴费年限需单独申请合并。
江苏省医保年限累计政策显著提升了医保便利性,建议参保人定期查询缴费记录,确保退休时顺利享受医保待遇。流动就业人员可充分利用这一政策,避免因工作变动导致保障中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