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黑龙江省慢性病补助标准明确覆盖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比例最高达90%,年度限额最高4000元,新增癫痫、帕金森病等4种病种,并简化“两病”认定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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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助标准分类
- 城镇职工医保:门诊慢性病起付标准每季度150元,报销比例70%,年度最高支付3200元;患两种及以上病种每季度增加200元,年限额提升至4000元。恶性肿瘤等特殊病种按住院比例报销。
- 城乡居民医保:起付标准每季度75元,报销比例60%,年度限额1600元;患多种病种每季度增加100元,年限额2000元。高血压、糖尿病(“两病”)无需认定,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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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盖病种扩容
在原有25种(职工)、22种(居民)病种基础上,新增癫痫、帕金森病、支气管哮喘、重症肌无力,部分病种(如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取消辅助治疗费用25%的限制。 -
申请与报销流程
- 材料:需医保凭证、诊断书、病历复印件等。
- 认定:向医保经办机构或定点医院提交申请,备案后即可在定点机构直接结算。异地就医可通过线上平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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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优化
70岁以上退休人员、恶性肿瘤患者等享受更高报销比例或专项限额,如尿毒症透析职工年度限额达9万元。
提示:参保人可通过“黑龙江省政务服务网”线上办理或查询定点机构名单,确保材料齐全以缩短审核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