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职工医保住院首次起付线为600元,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年度内多次住院逐次递减240元,二乙及以下医疗机构逐次递减200元。
一、适用人群
福州市行政辖区内所有用人单位职工、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参加职工医保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均适用。
二、起付线金额
- 首次住院起付线:600元。
- 多次住院递减标准:
- 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每次递减240元。
- 二乙及以下医疗机构:每次递减200元。
三、报销比例
- 普通报销比例:医保目录内费用扣除起付线后,按80%报销。
- 城乡居民医保:
- 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报销比例提高至92%。
- 二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提高至82%。
四、注意事项
- 起付线累计:年度内多次住院,起付线逐次递减,直至降至0元。
- 报销范围:仅限医保目录内费用,目录外费用需个人承担。
五、总结
福州市职工医保住院起付线政策旨在减轻参保人员医疗费用负担,同时通过递减机制鼓励合理就医。如需进一步了解政策,可参考福州市医疗保障局发布的最新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