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将54种疾病列入特殊门诊范围,其中包括11种指定慢性病和17种指定特殊疾病。这些病种涵盖了常见慢性病和重大疾病,具体如下:
一、11种指定慢性病
- 原发性高血压
- 继发性高血压
- 糖尿病
- 类风湿性关节炎
- 慢性阻塞性肺疾病
- 脑血管疾病后遗症
- 慢性肾功能不全
- 系统性红斑狼疮
- 精神疾病
- 甲状腺功能亢进
- 甲状腺功能减退
二、17种指定特殊疾病
- 恶性肿瘤
- 再生障碍性贫血
- 慢性粒细胞白血病
- 肾病综合征
- 严重精神障碍
- 肝硬化
- 风湿性心脏病
- 肺结核
- 艾滋病
- 慢性心功能衰竭
- 肺源性心脏病
- 重度帕金森病
- 重度老年痴呆症
- 重型精神病
- 重度瘫痪
- 重型地中海贫血
- 其他符合规定的重大疾病
三、特殊门诊政策亮点
- 病种范围广:覆盖常见慢性病及重大疾病,保障参保人基本医疗需求。
- 报销无起付线:从2021年起,门诊特定病种费用不设起付线,减轻患者负担。
- 年度限额内全额报销:参保患者合规医疗费用在年度限额内可享受医保待遇。
四、办理流程
- 申请材料准备:参保人需携带身份证、医保电子凭证等有效证件。
- 体检与诊断:到具备诊断资格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获取诊断证明。
- 待遇认定申请:填写《门诊特定病种体检表》,提交至社保局或相关服务网点。
- 审核确认:医保部门审核通过后,参保人即可享受特殊门诊待遇。
五、提示
参保人需先选定一家门诊特定病种就医机构,并定期提交相关医疗费用报销手续。如需异地就医,需提前办理相关手续以确保报销顺利进行。
通过以上政策,潮州市为患有特定疾病的患者提供了更加便捷和高效的医疗保障,切实减轻了患者经济负担,提升了医疗服务的可及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