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城乡居民医保可以看门诊,且覆盖普通门诊、特定病种门诊及慢性病门诊,报销比例最高达80%,未成年人及学生年度限额1000元/人,其他居民600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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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待遇
参保人需选定1家基层医疗机构(未成年人及学生可额外选1家其他定点机构),报销比例60%-80%,基层医院报销更高。选点原则上一年内不可变更,但因病情、居住地变化等特殊情况可申请调整。 -
门诊特定病种待遇
分为两类:一类病种(如高血压、糖尿病)无起付线,报销比例80%-90%,参保人最多选3个病种;二类病种(如精神类疾病)需选定1家医院,急诊留院观察等特殊情况不受选点限制。 -
其他门诊保障
慢性病门诊报销比例60%-85%,部分药品单次处方量可延长至12周。异地急诊、系统故障等特殊情况也可按规定报销。
提示:具体报销比例和限额可能因医院等级、药品目录略有差异,建议通过官方渠道查询最新政策或咨询定点医疗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