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内职工医保可以跨市使用。
政策依据
- 2022年政策改革:山西省自2022年起实施了新的异地医保报销政策,取消了异地就医备案制度,这意味着参保职工在异地就医时,无需再进行繁琐的备案手续。
- 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平台:山西省已建成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平台,11个市实现了跨市就医直接结算。
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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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账户基金使用:
- 普通门诊和药店购药:参保职工在参保地以外的其他统筹区异地定点医药机构普通门诊和药店就医购药,无需进行异地就医备案,即可使用个人账户基金进行直接结算。
- 住院、门诊特药和慢特病:参保职工在异地定点医疗机构住院、门诊购买特药,以及慢特病患者门诊就医购药等发生的费用应由个人负担的部分,可由个人账户基金直接结算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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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医药机构范围:各市要将有异地就医结算需求的医保定点医药机构纳入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范围,实现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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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电子凭证应用:参保职工可使用医保电子凭证作为介质进行异地直接结算,方便就医购药。
适用范围
- 长期驻外工作和退休异地安置人员
- 转诊转院(异地转诊)人员
- 急诊急救人员
报销流程
- 住院报销:住院时需向医保局报告备案,出院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医疗费用结算。
- 门诊报销:门诊就医时按照参保地异地就医管理规定选择跨省联网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
总结
山西省内职工医保可以跨市使用,参保职工在异地就医时享受到更加便捷的服务。取消异地就医备案制度、推广电子医保凭证的应用以及优化费用支付方式等措施,都为参保人员带来了实质性的便利。